外出经营需进行的税务处理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在地税大厅领表如实填写后盖上公章,法人章,找专管员和科长签字盖章后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对实际生产地在本地,开票却在异地的企业,涉及到增值税问题的应由国税部门处理,地税部门管辖范围中比较常见的异地开票行为主要有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业发票,对于建筑业,营业税条例明确规定了在劳务所在地纳税。
安徽商客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阜阳公司注册代办,阜阳注册公司代办,阜阳公司注册代理,阜阳注册公司代理,阜阳工商代理,阜阳工商注册代办,阜阳财务公司,阜阳会计服务,阜阳财税服务公司,阜阳财务服务公司,阜阳代办营业执照,阜阳财务税务服务,阜阳工商申报代理,阜阳代办公司注册,阜阳代理记账-阜阳工商注册公司,阜阳代理记账公司,阜阳工商企业注册代办公
上一篇:成本费用避税法 下一篇:关于做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